合同法律条款
采 购 合 同(设备类)
合同号:JNDT 6666666
合同签署地:济南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济南东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购买、乙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出售下列材料,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合同。
1.1合同总价包含设备的设计、测试。
1.2合同总价包含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
1.3合同总价包含设备的包装、运输及保险(运输风险由卖方承担)。
1.4供货范围、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一。
2.交货、运输、保险及包装
2.1交货、运输及保险
2.1.1交货时间:卖方应当在合同生效定金到账后, —–个工作日内送货到买方工厂。
2.1.2价格已包含运费、保险费以及服务费用等其他费用。
2.1.3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到损坏。
- 验收
3.1外包装检验,货物包装是否破损、变形,运输标识是否正常等。
3.2货物的质检,货物经过外包装检验后,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检。
3.3卖方设备不得使用回收或旧的电器元件及其他配件。
3.4货物通过质检表明送检的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并非全部),双方签署的货物验收合格单。
- 付款方式:
3.1合同签订后,买方预付卖方 —-定金
3.2买方到卖方工厂验货合格后发货前付—-
3.3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一个月内买方支付卖方—-
- 违约责任1、如乙方的迟延交货的时间超过7个工作日,甲方可以追究乙方每逾期1天1‰的违约金及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没有及时提供试机物料或者是厂房原因延误乙方交货,则乙方免责。2、因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纠纷,解决纠纷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其中包括为诉讼而支出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与差旅费用等。
3、若设备到达买方后,经卖方安装调试后发现设备有质量问题,卖方7个工作日内为买方办理全款退换货手续,所有设备生产费用,运费,调试费用卖方承担。
- 交货地点/方式:卖方负责送货至买方工厂现场
- 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一: -技术合同。
- 包装及运输
设备的所有包装均适合远距离运输,任何由于包装及运输引起的损坏由卖方承担。
- 安装调试及验收
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买方指定(设备到达买方工厂1月内安排)。在买方发出书面通知后24小时之内卖方的安装、调试人员到达买方现场,进行设备的安装、部件连接、调试、培训等工作。
验收标准设备按照双方确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并经双方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确定,详见合同附件一。
- 质量、标准、供需方责任
1、按照合同及附件确定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制造、测试、验收,并满足合同附件一,卖方依据买方认可图纸生产,但并不减轻卖方生产失误的责任。
2、买方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为卖方提供足够的样品瓶,瓶盖,进行设备制造和试机。若因为买方无法按时提供样品延误交货周期,由买方承担责任。
- 质量保证
- 设备质保期为安装调试合格后十二个月。
-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是由合格规范的原材料、一流的工艺制造的,并在所有方面符合合同及合同附件中对设备质量、规格、性能的要求。卖方要保证在货物得到正确安装和合理操作、保养及用户出具安装、调试合格证书后,设备始终具备良好的性能。
- 机器随机配带食品级材质证明。
- 服务
- 卖方有义务根据买方的要求在质保期后提供及时的服务。卖方安排技术人员到买方车间进行培训指导。
- 若设备出现故障及异常, 卖方需在2小时内做出答复, 36小时到达买方现场解决问题。但在上述期限内,因非卖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修复费用由买方负责。
- 卖方保证所供设备五年内能方便采购到该设备的相关配件,并保证不高于市场价格提供优质的零配件。
- 不可抗力
- 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时遇到不可抗力,合同履行的时间应相应延长。
- 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7 天内把有关的权威证明挂号航寄给另一方。
- 若不可抗力影响持续20天,双方应在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来解决进一步执行合同的问题 。
- 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台风、地震、水灾、禁运、罢工, 足以阻碍交通的大雪或交通事故等以及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
- 仲裁
16.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进行解释。
16.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向买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解决方式。
- 其他
其他未定事宜,按中国合同法执行
- 合同及附件的生效
- 本合同一式贰份, 买卖双方各执壹份。
- 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济南东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授 权 代 表 : 授 权 代 表:-
电 话/传 真: 电 话/传 真:-